评价项目公示信息表
项目名称 | 大通湖区河坝镇丽华气站经营危险化学品安全现状评价项目 | |||||||
项目简介 | 大通湖区河坝镇丽华气站成立于二0二0年四月。是由余丽华投资经营的一家个人独资企业,气站位于益阳市大通湖区河坝镇三财垸村。现有从业人员4人,其中技术管理人员1人,安全管理人员1人。气站店面面积:60m2。 大通湖区河坝镇丽华气站主要经营的危险化学品有氧气、氩气、氮气、氮气、二氧化碳、乙炔、液化石油气。其中乙炔、液化石油气为直拨式经营。直拨式经营方式:即危险化学品在生产厂家购买,并由有危险货物运输资质的单位直接送往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,整个危险化学品经营过程中,气站无储存环节。 大通湖区河坝镇丽华气站持有:益阳市大通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营业执照,统一社会信用代码;91430900MA4QTGERX3,房屋产权证明等有关证照。其企业基本情况如下表: 该气站主要经营液化气、氧气、氮气、混合气、氩气、氮气、液化石油气、医用氧、乙炔、二氧化碳、氢气销售等。 作业风险:火灾、爆炸、泄漏、中毒、车辆伤害、物体打击、静电、雷电、电气火灾事故。 | |||||||
项目组长 | 李熙文 | 技术负责人 | 许兴 | 过程控制负责人 | 莫喜斌 | |||
报告编制人 | 刘荣华 | 报告审核人 | 李建平 | |||||
项目组成员 | 安全评价师 | 技术专家 | ||||||
李熙文 | ||||||||
魏镜凡 | ||||||||
艾正仁 | ||||||||
刘荣华 | ||||||||
现场开展评价工作人员 | 李熙文 刘荣华 | |||||||
勘察时间 | 2022.1.18 | |||||||
现场工作任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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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| 2022.3.23 |
附现场照片